持刀狂毆猥褻拍裸照 高中女生逼學妹向官員賣初夜
2014年9月,大路網路爆出吳起縣6名高中女生持刀逼5名學妹賣初夜,在遭到拒絕後,施暴女生對3名受害人瘋狂毆打和猥褻,導致5名學妹耳膜穿孔、下身出血。9月26日,6名涉案女生被警方抓獲並刑事拘留。
而近日,幾名施暴學生的家長卻對記者說,施暴的孩子也是受害者。其中領頭的兩個孩子的銀行卡裡有很多錢,有一個卡裡有120萬元(約合台幣600萬),另一個卡裡有80萬元(約合台幣400萬),聽說這些錢是一些老闆給的,那些老闆花錢通過她們找女生「賣處」給一些官員,以便跟官員拉關係、攬工程。
記者從吳起縣人大常委會得到證實,身為縣人大代表的村主任齊景濤跟這起案件有關,因為涉嫌引誘、容留、介紹賣淫被警方採取了強制措施。
少女被打慘狀。
記者在吳起縣期間,設法見到了5名受害學生中的4名學生的家長。這些家長告訴記者,他們4家的孩子受到的傷害比較重,其中兩個被打成耳膜穿孔,現在還沒有好,經法醫鑒定,構成輕傷二級,另兩個構成輕微傷。
據家長們介紹:去年9月21日晚上10時左右開始,高二年級的14名女生在學生宿舍樓指派其中4名女生帶著刀闖入二樓高一年級的女生宿舍,將一名高一女生強行推拉到四樓一學生宿舍威逼毆打,問她高一的哪些女生長得漂亮讓推薦一個,不說就打,這名女生就說了幾個孩子的名字。就這樣,他們4家的4個孩子被先後帶到宿舍遭到侮辱,其中幾個孩子被脫光衣服,並被用手機拍了裸照,被檢查是否是處女。
「那些高二女生『驗貨』的標準很高,看臉蛋長得是否漂亮、是不是處女、腿是不是修長等。」家長們對記者說,她們「驗貨」的目的是想逼著孩子「賣處」。她們對孩子說,一次掙5000元(約合台幣2萬5千元)給她們交3000元(約合台幣1萬5千元),孩子可以得到2000元(約合台幣1萬元)。
「那些高二的女生還讓孩子相互猜拳,誰輸了就得打贏的,我家孩子和另一個孩子認識,不忍心下手打那個孩子,就自己打自己的臉,結果,被其中一個高二女生一腳踹到肚子上摔倒在地,昏了過去。」一名家長對記者說。
「我家孩子被打得出血,衣服上都是。」另一位家長對記者說,他的孩子不僅被打,衣服被脫光拍了裸照,而且衣服和鞋子也被那些打人的孩子扔到了樓外。
「她們逼著孩子脫衣服,不脫就用刀子直接劃衣服,我家孩子的肚子都被割傷了。」另一個家長對記者說。
家長們對法治週末記者說,從21日晚上10時左右,直到第二天清晨6時30分,5名孩子被分別帶到這間宿舍,被凌辱長達8個多小時。一位打人孩子的家長向記者透露,領頭的那個女孩與社會上的男性來往多一些,心也比較狠,平時又抽煙又喝酒。
「孩子們被折磨和挨打以後受到驚嚇,不敢繼續上學,精神和人格受到極大傷害,臊得都不敢見人,晚上睡覺經常被嚇醒。」受害孩子們的家長向記者介紹說。
9月22日晚上,被打的學生哭著給家長打電話說,不敢在學校上學了。這樣,家長們才知道了孩子在學校被毆打侮辱的事,於是,23日找到了學校。
「作為被打學生的家長,當初並不想把事情弄大,因為顧忌孩子的名聲,自己帶孩子治療。找學校,只是希望學校能對打人的孩子進行批評教育,杜絕以後惡性事件不再重演。」有被打孩子的家長對記者說,沒想到學校不負責任,推脫說交給法律解決。
此後,家長們開始找學校領導、縣教育局要求盡快解決孩子上學問題,要求有關部門能給孩子合理的醫藥費、精神和名譽賠償。但受害學生的家長們對記者說,吳起高中校長張俊殷和他們講,作為校方只能搭建平台,調解處理,學校沒有責任,打人方只願給被打學生賠償兩三萬元(約合台幣15萬元),如果不接受,看政府怎樣處理。
他們找縣教育局,又找縣信訪局兩次,縣信訪局不予接待。他們又找縣政府領導,四次遭拒見,第五次去找,被連推帶拉強行趕出縣政府大樓。
「我們實在無奈了,就在市政府大門口下跪,本想以此引起市政府的重視,卻被寶塔區公安分局南市派出所以『影響了市政府的正常辦公秩序』為由,行政拘留5天。」3個被行政拘留的受害學生家長向記者介紹說,「當時,派出所和吳起縣趕來接訪的人提出一個放人條件:寫下保證書,以後不再到縣政府、市政府、省政府上訪,就可以放人。」
這3個被行政拘留的受害學生家長還告訴記者,她們直到從拘留所出來,派出所也沒有給她們《行政處罰決定書》。
「我後來咨詢律師,律師說,不給《行政處罰決定書》是錯誤的,這樣,在多天後,我才從派出所要回了一張《行政處罰決定書》。」其中一個家長對記者說。另外兩個家長告訴記者,她們至今也沒有拿到《行政處罰決定書》。
就南市派出所為什麼不及時給這些被行政拘留的家長《行政處罰決定書》的問題,記者多次電話和短信聯繫南市派出所一位副所長,但直到發稿時,記者也沒有得到答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