佔地為王「不租傘就閃!」墾丁業者囂嗆男子霸陽傘不租..被反嗆邏輯打臉!網:痛快!






大家好!我是純愛下港人!
身為一個世間少有的純愛少年,去墾丁看比基尼也是很合理的。
關於去墾丁去到7Pupu,我也略知一二。


今天下港人要跟大家分享一個有關"插個旗子就是自家的"的故事。


故事是這樣子的~
有一名男子上午到墾丁船帆石沙灘,因天氣炎熱躲到了洋傘下(我們在傘下如此執著凝望)
結果有個自稱業者的人來了!他問他要不要租傘,而男子因不願承租遭業者請離,但男子堅持要業者拔走洋傘不願離開,雙方發生口角找來警察,最後互控毀謗、限制自由及侵佔,都遭函送法辦,當地業者對於這名自稱法律背景的男子相當無奈,大嘆「使用者付費或自行插傘很難嗎?」




(翻攝自自由時報)

詳細經過是這樣的~早上7時許,在沙灘提供出租洋傘的林小姐,發現一對男女在他的傘下休息,好意詢問對方「是要出租的是否需要」,對方稱不用卻未離開,沒想到八時許接送小孩上學後,發現他們還在傘下。
林姓業者向發展協會求助,宋佳慧等人前往了解,好意希望對方另尋沒有洋傘區域或「使用者付費」,對方竟堅持不走,還嗆「這地是誰的?」宋等人回答是國有、墾管處等管理,男子便要業者把洋傘拔走,絕不離開傘下區域,雙方發生口角互嗆報警處理。
宋佳慧說,當地業者、民眾要求男子等警方來到,男子卻一直想藉故離開,不斷宣稱他有法律背景等,警方到達現場後,還稱有業者罵他「不要臉」等字眼,氣的當地業者也反告對方侵占。

(學學張宇,心平氣和祝福人家多好~)




恆春警方表示,將雙方帶回警局製作筆錄時,桃園籍戴姓男子堅持被辱罵要提告毀謗,以及被對方強留下的限制自由,業者則認為男子強行使用他們營業用洋傘,要提告侵占罪,雙雙函送屏東地檢署偵辦。




好的!下港人幫大家整理一下重點!
這個基本上就是自己帶陽傘過去,插在沙灘上比較好的景點。
就!自!稱!業!者!


然後還好意思跟人家"歡",真的是丟臉欸!
難怪人家說墾丁現在沒甚麼人想去!!!



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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