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圖 李婉鈺的園地)新北市議員李婉鈺與民進黨立委劉建國的親密照,去年喧騰一時,曾任蔡英文競選總統時的菲律賓後援會召集人、民進黨不分區立委候選人的謝世英,更在黨內LINE群組中上傳影射兩人的影片,使得劉建國憤而提告,台北地院審理後,依加重毀謗、散布猥褻影像罪,判謝世英4月徒刑,可易科罰金12萬元,全案可上訴。《蘋果日報》報導,現年45歲的李婉鈺外型亮麗,去年在臉書PO出和雲林縣民進黨立委劉建國的親密床照,引起軒然大波,當時網路上更流傳一支號稱是兩人所拍的影片,雖之後確定並非兩人所拍,但影射力十足;謝世英於去年6月時,將這部影片上傳到有92名成員的黨內LINE群組,隨即被踢出群組,劉建國看見影片後怒不可遏,立馬報警提告,李婉鈺更痛批「傳片者與製片者可惡至極!」
謝世英到案後先說,當時是想將影片傳給何素珍(民進黨東南亞黨部主委),討論如何處理,結果不小心傳到群組內;之後又說他手機先前遺失,可能是撿走手機的人盜用LINE帳號轉發影片;最後說當時肝、腎有問題,精神不好,可能是恍惚下誤傳影片,前後辯詞矛盾,難讓人信服。法官仔細審酌後,認為謝世英反應和證詞有違常理,難以採信,勘驗影片後發現,雖然影中人均未露點,但男方有擺動下體動作,也有「啪、啪、啪」的聲音,足以認定是猥褻影像,加上影片號稱是「李婉鈺、劉建國」所拍,構成加重毀謗罪,判謝世英4月徒刑,可易科罰金12萬元,全案可上訴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