防曬產品不只要選對 皮膚科醫師提醒要塗好塗滿


最近網路瘋狂轉貼1則大陸年輕男生背上「井字、九宮格」實測多款市售防曬產品的人體試驗,將肌膚直接曝曬於陽光下,其中某日系知名品牌獲得肯定。皮膚科醫師提醒,大品牌確實有其安全性,防曬效果也較好,但想美白,除了選對產品,更必須用對、用滿。

皮膚專科醫師廖苑利指出,防曬用品主要是在遮擋紫外線,雖然市面上許多防曬用品功效不顯著,但還是可以明顯看出如果不擦防曬品,肌膚的色階明顯較深。

廖苑利說明,擦防曬品不僅只是追求有無曬黑,更要注意的是紫外線導致後續的肌膚受損(曬傷),以及令許多人煩惱的「光老化」問題,即便擦了防曬都難以抵抗紫外線侵襲,那就注意做好定期補擦、避免長時間在外曝曬,減少肌膚受到紫外線的刺激。

皮膚科醫師趙昭明則表示,選用防曬產品應該以不過敏、不刺激、防曬效果好為原則,在劑型方面,建議以乳液為主,使用量要足夠,且均勻塗抹在臉上。至於噴霧劑型,均衡度差一點,難以掌握,噴在臉上或身體,務必用手掌再推一推。

至於凝膠劑型,因為光線穿透性高,因此必須注意防曬係數,應該選擇係數高一點的產品。最近幾年也推出粉撲類的防曬產品,效果不錯,但缺點為難以附著在臉上,只要一流汗,可能就隨之脫落。

值得注意的是,一般化學性防曬產品塗抹皮膚後,必須一段時間才能發揮作用,建議外出前半小時就先塗抹防曬乳液,才能達到最佳效果。

食品藥物署指出,除了含二氧化鈦含量25%以下(奈米化且劑型為噴霧劑者除外)的防曬劑外,其餘宣稱具防曬用途及含有防曬劑成分的化妝品,需領有許可證才可以輸入、製造及販售。

民眾選購防曬化妝品時,除了要選擇許可字號及完整標示的產品之外,還要依個人膚質及使用需求,挑選合適的防曬產品,平時可塗抹SPF15至30的防曬品就已足夠。食藥署提醒民眾炎夏防曬記住3步驟:

1.避免在上午10點到下午3點這段時間曝露在陽光底下。
2.塗擦適當防曬產品,以防止肌膚曬傷及曬黑。
3.適時透過物理性防曬,如:撐陽傘、戴帽子、配戴太陽眼鏡、穿淺色長袖外衣等用以遮避紫外線,來達到防曬目的。


此外,在陽光下活動,建議使用防曬係數較高且具UVA防護功能的產品,並每隔2小時補擦適量的防曬劑;游泳玩水時,使用標示具防水功能的產品,才能減少曬黑或曬傷。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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